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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文件中创建函数

脚本和函数都允许您通过将命令序列存储在程序文件中来重用它们。脚本是最简单的程序类型,因为它们存储命令的方式与您在命令行中键入命令完全相同。函数提供的灵活性更大,主要因为您可以传递输入值并返回输出值。例如,名为 fact 的以下函数用于计算某个数 (n) 的阶乘并返回结果 (f)。

function f = fact(n)
    f = prod(1:n);
end

此类型的函数必须在文件中而不是在命令行中定义。通常,您可以将函数存储在其自己的文件中。在这种情况下,最佳做法是对函数和文件使用相同的名称(此示例中为 fact.m),因为 MATLAB® 将程序与文件名相关联。将文件保存在当前文件夹中,或者保存在 MATLAB 搜索路径上的某个文件夹中。

您可以使用应用于随 MATLAB 一起安装的函数的相同语法规则从命令行调用函数。例如,计算 5 的阶乘。

x = 5;
y = fact(5)
y =

   120

从 R2016b 开始,用于存储函数的另一个选项是将函数包含在脚本文件的末尾。例如,创建一个名为 mystats.m 并包含一些命令和两个函数 factperm 的文件。该脚本用于计算 (3,2) 的置换。

x = 3;
y = 2;
z = perm(x,y)

function p = perm(n,r)
    p = fact(n)/fact(n-r);
end

function f = fact(n)
    f = prod(1:n);
end

从命令行调用该脚本。

mystats
z =

     6

函数定义语法

每个函数的第一行为定义语句,其中包含以下元素。

function 关键字(必需)

对关键字使用小写字符。

输出参量(可选)

如果您的函数返回一个输出,则您可以在 function 关键字后面指定输出名称。

function myOutput = myFunction(x)

如果您的函数返回多个输出,请将输出名称括在方括号中。

function [one,two,three] = myFunction(x)

如果没有输出,您可以将其忽略。

function myFunction(x)

您也可以使用空的方括号。

function [] = myFunction(x)

函数名称(必需)

有效的函数名字遵守与变量名称相同的规则。它们必须以字母开头,可以包含字母、数字或下划线。

注意

为避免混淆,对函数文件及函数文件内的第一个函数使用相同名称。MATLAB 将您的程序与文件名而不是函数名称相关联。脚本文件不能与文件中的函数具有相同的名称。

输入参量(可选)

如果您的函数接受任何输入,请在函数名称之后将输入名称括在圆括号中。用逗号将各个输入隔开。

function y = myFunction(one,two,three)

如果没有输入,可以忽略圆括号。

提示

定义带有多个输入或输出参量的函数时,首先列出任何必需的参量。该顺序允许您在不指定可选参量的情况下调用函数。

函数和文件的内容

函数主体可以包括有效的 MATLAB 表达式、控制流语句、注释、空白行和嵌套函数。您在函数内创建的任何变量都存储在特定于该函数的工作区内,该工作区独立于基础工作区。

程序文件可以包含多个函数。如果文件仅包含函数定义,则第一个函数是主函数,也是 MATLAB 与文件名关联的函数。主函数后面的或包含在脚本代码中的函数称为局部函数。局部函数只能在文件内使用。

End 语句

函数以 end 语句、文件末尾或局部函数的定义行结束,以先出现的为准。end 语句在以下情况下是必需的:

  • 文件中的任何函数都包含嵌套函数(完全包含在其父级内的函数)。

  • 该函数是函数文件中的局部函数,并且文件中有局部函数使用 end 关键字。

  • 该函数是脚本文件内的局部函数。

虽然它有时是可选的,但使用 end 可提高代码可读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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